江苏退休养老金细则,江苏养老金上调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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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月8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这是我省首次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据介绍,新增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计发,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朱华介绍,2017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总体与往年一致。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朱华说,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这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增加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2017年的方案,调整后2017年全省700多万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加6.5%左右,与国家规定的总体水平一致。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将控制在5.5%。专家分析,这种调整幅度也是为了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历年来,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7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记者了解到,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将一起调整,这也意味着我省在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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