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养老金账户查询应该如何操作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枣庄养老保险网上查询
枣庄养老保险网上查询入口:http://218.56.155.46:8081/hso/perLogonPage.j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情况等。
二、枣庄养老保险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范围:可以咨询养老金补缴(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金转移等问
三、枣庄养老保险网点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聊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枣庄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电话:0632-3314268
市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 振兴北路440号
电话:0632-3083026
薛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光明大道
电话:0632-3060970
山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源北路6号
峄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峄城区坛山中路25号
电话:0632-7711819
台儿庄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
电话:0632-6618359
滕州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
电话:0632-5514811
延伸阅读:枣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这次改革以10月1日为界限,由单位养老模式转变为社会养老模式,同时由财政或单位筹集养老资金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确定参保人基本养老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中:参保事业单位范围是分类改革后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已划为生产经营类、但转企改制未到位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目前,尚未确定类型的事业单位,凡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方面,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作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按照规定,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要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项目相对应。比如,住房、物业、取暖三项改革性补贴和以精神文明奖为主的奖励性补贴,不纳入缴费基数。对纳入缴费基数的特殊岗位津贴,凡纳入原退休计发基数的项目,比如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教师教龄津贴、护士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都要纳入缴费基数;其他特岗津贴暂不纳入,更好地保证了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的衔接。
此次改革,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返还本人。其中已经退休的,可一次性返还;未退休人员待本人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