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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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下文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仅供参考!

201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1】

伊春区参保企业及人员:

根据黑人社发【2016】68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780元(4315元/月)。自2017年1月1日起使用。

一、单位缴费基数及比例

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则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如企业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则以企业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资质为企业的缴费比例20%,个体工商户12%。

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及比例

职工个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2017年60%的基数为4315元60%=2589元/月);超过60%的按实际工资确定,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不在岗职工按不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申报。最低缴费基数为258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4315元300%=12945元/月),缴费比例为8%。

三、个体、灵活就业及一次性安置人员缴费基数及标准

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51780元/年,100%基数为4315元/月,即:高杠月缴费为863元/月,年应缴费10356元/年;60%为2589元/月,即:低杠月缴费517.80元/月,年应缴6214元/年。如有调整缴费档次的人员可以在缴费前到工商银行重新签署缴费协议做变更即可。

201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2】

延边参保企业及人员: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社保局咨询电话:2706789 2705553

201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3】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17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企业缓缴条件、缓缴程序等问题作了相关说明。

根据《通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统一为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上限统一为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473元。省社保局表示,参保单位即日起即可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缴费工资和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根据《通知》,同时符合“已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申报缓缴时前六个月累计亏损”“已与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协议”三个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

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低档缴纳标准: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缴纳标准:2695×5.6%×12+130=1941.04元(161.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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