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养老金政策,今天小编准备了2017年北京市养老金政策调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年1月1日起,为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调整内容包括: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调整前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体现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17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573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是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1714元、1559元、1418元。
参加2017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延伸阅读: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普调部分 三项普调惠及每人
1、定额调整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3元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办法。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例如缴费满10年,每月增30元;缴费满11年,每月增33元;缴费满12年,每月增36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按绝对额调整: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采取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以保障低收入群体能适当多增加养老金。
具体来说,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至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以避免临界点以上的部分人员被“反超”。
特殊调整 “倾斜”政策惠及高龄
1、高龄人员:80岁以上月增80元
为惠及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本市自2007年起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均向该群体适度倾斜。
2017年,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在按照普调办法调整后,还将享受到每月增加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2、享100%退休待遇老工人:至少增420元
本市2017年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本市这类人员年龄普遍在80岁以上。
本市对这一群体的养老金调整标准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调整后每月普遍增加420元至440元。
3、企退军转干部等三类人员:至少涨至3573元
此次调整,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金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按照普惠政策调整后,如果这三类人群的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月平均水平3573元的,可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