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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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此举将惠及909.74万(不含暂停待遇人员28.57万人)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

7月20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确保在2017年国庆节前完成此次调标工作。

此前在2015年2月,我省根据国家的统筹安排,从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加上我省自行调增的5元,我省最低标准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延伸阅读:湖南城乡居保:不参加认证将停发养老金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

省、市州、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民政、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分别生成疑似死亡人员数据信息、疑似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出国(境)定居和服刑而不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等,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协办员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乡镇、村级平台中下载,或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协办员进行资格认证。

认证方式包括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异地认证、技术认证等方式。对于在外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有关单位应在集中认证期内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省内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收到认证通知后,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通过资格认证且公示无异议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时为其发放养老金。对于拒不参加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并通过资格认证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养老金。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追回后,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余额)和丧葬补助金支付手续。待遇领取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经办规程》规定退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余额),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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