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政策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细则,不妨看看2017年出台的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政策,欢迎阅读吧!
内蒙古关于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
内人社发[2016]40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现将我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4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3.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月调整金额低于本人2015年月调整金额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调整金额的65%调整。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2.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暂由原渠道支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后再进行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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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称,内蒙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上调171元,惠及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企业退休人员第12年连续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此外,针对退休人员关心的问题,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范围: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
对于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调研员姚晓东表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此外,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也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据了解,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实行统一的调整标准。挂钩调整可以与养老金水平、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水平不低于总体调整水平的50%,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统筹照顾;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确保其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此次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其中机关事业退休人员44.2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03.2万人。”姚晓东说。
调整:每月人均上调171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国家在经济增速放缓,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养老保险发展的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那么,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对此,姚晓东表示,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按各省(市、自治区)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养老金水平的6.5%进行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养老金水平为2515元,按6.5%计算人均调整养老金164元,考虑到我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实际,国家批复我区人均调整171元。同时,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企业退休人员第12年连续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
那么,自治区养老金调整的基本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姚晓东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第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定额调整体现养老金调整的公平。第二,挂钩调整有两项内容,一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5%增加养老金,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挂钩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倾斜调整也有两项内容,一是向高龄群体倾斜,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4元。二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倾斜调整体现了对工作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统筹照顾和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第四,在养老金调整中采取了保底做法。在定额调整前对于养老金水平低于700元的先调整到700元再进行调整,前几年养老金调整中也采用了这种做法,可以有效保证低收入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第五,对企业退休人员调整金额进行保底。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低于2015年调整金额的65%的,按2015年养老金调整水平的65%进行调整。考虑到前几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按10%进行调整的,今年国家首次降低调整比例,采取这种保底的做法有利于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
此次调整有哪些主要特点?姚晓东说:“自治区调整方案的主要特点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的养老金调整办法,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体现了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公平性;考虑到全区均处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实际,在总体水平上略有提高,体现了对全区所有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在养老金调整中继续采取保底线的作法,保障低收入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调整金额进行了保底,确保今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去年调整水平的65%,体现了养老金调整政策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