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比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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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缴费比例又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衡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一定,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金融机构按年缴费。

二、衡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三、衡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四、衡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芙蓉路18

电话:(0734)8850516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街128号

衡阳市蒸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红湘北路90

电话:(0734)8808887

衡山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59号

电话:(0734)5812419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

地址:衡山大道附近

延伸阅读:衡阳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我市广大退休人员翘首以待的养老金上调喜讯尘埃落定。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我省2017年度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正式发布,我市将陆续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已于9月25日前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待”工作预计在10月15日前后完成。待遇计(补)发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

据了解,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首次按照“同步调整”思路实施的养老金“调待”。根据方案,这次调整采取“普惠调整 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模式,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普惠调整”指的是:所有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可享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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