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有哪些?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些查询的方式吗,欢迎参考!
余姚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计算确定:
★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的上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职工退休时的上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年龄对应)
★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的上年度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指数×1997年底前全部缴费年限×1.4%
除上述基本养老金外,还包括以下待遇:
♦ 基本养老金补贴每月150元
♦ 社区综合补贴每月100元
♦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基准调节金与调节系数按省人社厅文件执行,每年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