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及新政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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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标准。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含市、区,下同)政府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省政府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订。

2.缴费补贴。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安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及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时,省政府将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调整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市、县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负担。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5〕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各地要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具体承担比例由市、县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养老保险新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5日,除辽宁、黑龙江、湖北、新疆、西藏、贵州、上海、江苏、天津、山东、云南这11个省份外,其余20个省份2015年的平均工资数据均已出炉。

数据显示,在这20个地区中,北京平均工资最高。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226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02元。

其中,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目前全国唯一突破10万元大关的地区,这一水平是目前最低的河南省(42179元)的2.4倍。

多数省份未超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纵览20个省份的平均工资,多数省份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同全国平均工资水平56339元相比,北京、浙江、广东、青海这4个省份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城镇私营单位中,同全国平均工资水平36390元相比,也是仅北京、广东、重庆、浙江这4个省份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有“起点”

安徽省立医院医保办黄凤明主任介绍,目前医疗保险种类繁多,除去商业医疗保险外,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三大类,除此之外还有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大学生医保等。上述医保种类根据条件可以相互重合和叠加,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不同的医疗保险。

针对张女士提出的问题,黄凤明主任说,由于幼儿肺炎属于内科,省立医院新农合报销是有一定起点的,目前2015年度的起付标准为3610元,而通常小儿肺炎住院费用均达不到此标准,所以无法报销,只能自费。规定起付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市民小病大治,鼓励合理利用社区医院等医疗资源,分级诊疗,缓解大医院就诊的压力。

“合肥市新农合的起付标准是不固定的。”黄主任说。医院要根据上一年的就医水平进行测算,所以每年报销的标准有一定的出入,但是安徽省立医院报销标准比例不变,均为75%,这在合肥市同级三甲医院中比例也是最高的。合肥市每家医院针对新农合报销也不尽相同,比如解放军105医院2015年的起付标准为3090,报销比例为70%,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医。

医保报销有区别

黄凤明主任介绍,各种医保有着非常复杂的报销标准,职工医保分为省直医保和市直医保,比如省立医院的职工就属于省直医保,省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为95%,首次住院报销起点为600元,第二次为300元,三次以后无报销门槛。合肥大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则属于市直医保,市直报销为90%,首次住院报销起点为6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300元。此上报销标准均为在医保目录内的住院类疾病及药品,且在一年为一个周期,否则不予以报销。

针对门诊来说,省直医保病种报销为8种,市直为27种,其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门诊报销旨在鼓励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不住院治疗,减少医疗资源的占用,而新农合用户则在门诊就医中全部不予以报销。

农村户口看大病更“划算”

很多人非常纠结于到底给新生儿上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的问题,黄主任介绍,由于历史等原因造就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户籍制度,如果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城镇户口,那么毫无疑问新生儿只能选择城镇户口,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村户口,则新生儿可以选择城镇或农村户口,这要根据具体的家庭情况而定。

农村户口看病更划算

其实,单就医保方面来说,农村户口则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因为可以进行居民和新农合双向参保,这样会更方便选择也更加“划算”。针对新农合有很多的利好政策,比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原则,50余种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较高,以白血病为例,患者仅需自付10%,剩余90%全部报销,而且无任何门槛和附加条件,这项政策对于其他医保来说不适用。

当然,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水平还有待提升,但是生活在大城市的农村户口所有者会更“沾光”,不仅可以享受“市民”的医疗设施,还能够享受新农合的医疗报销政策,仅仅在健康医疗方面农村户口更加利好。

附: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规定,新生儿可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办理居保参保登记手续,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

家长可携带孩子的户口簿以及本人的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领取《登记表》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年度缴纳80元的参保费用,同时可办理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

完成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自小孩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后可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手续。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流程

根据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方可参合。参合人员每人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按时间要求到村委会登记并交纳费用。

村委会负责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医疗证”的基本情况部分,并将本村参保人员情况汇总,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花名册”。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各村参保人员情况并颁发医疗证。

各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合人员花名册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备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为一人一证一编码,医疗证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填写完整,盖章生效并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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