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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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表示,今年,将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想要知道具体的调整幅度,到时小编会及时更新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大家放心,不论几月份调整,都会补足全年差额的。

山西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调整办法采取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标准为: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照顾,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国家规定,2017年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确定。国家批复山西省月人均增加190元。

往年都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定额调整就是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一定的额度标准增加,例如:

具体标准为:在原有基础上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15年具体标准为:在原有基础上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17年具体标准为:在原有基础上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原则,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比如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的,每月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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