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保险新政策【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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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养老保险新政策

东莞已经连续十年上调养老金

其实我国已经连续多年每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已连续十年都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约上调10%。一般是按照省里出台的调整办法,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再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形成文件报市政府审批,通过之后再落实。

截止到今年5月底,东莞全市退休人数为31.82万人,全市平均养老金水平是1331.68元/人?月。

其中,企业退休人数为8.83万人,平均养老金水平是2298.79元/人?月,村社区退休人数为22.99万人,平均养老金为960.38元/人?月。

我市预计下半年实行养老金调整

我市的养老保险金调整方案已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上月省里已经初步草拟了调整方案征求各市意见。按照国家规定,本年度将上调养老金,省里也规定了调整工作于下半年开展,具体实施的月份待文件出台后我市将予以尽快执行。

东莞居民养老金提高

东莞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啦!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从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增幅为20%,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已于5月底前发放到城乡居保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中,该项政策将直接惠及全市8.7万人。

昨日市人力资源局发布公告,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5元。工作人员介绍,东莞从2001年1月开始有农民养老保险时,对已到了或超过退休年龄的人群,(无缴交过养老保险)财政给予养老津贴,截止到5月底,目前领取城乡居保人数约8.7万人。

市社保局表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即我市从未缴费的农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50元/人?月提高到265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

而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退休生活,我市从2015年1月1日起,又将养老金从265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经过调整,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从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国家规定最低70元/人?月,省规定最低95元/人?月),增幅为20%。

2017五险一金新政

■医疗保险新规:跨省就医结算启动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新规: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生育保险新规: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1)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2)自2017年1月1日,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试点城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工伤保险新规到

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超80%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失业保险新规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北京每月每档上调90元。

■住房公积金新规: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住建部规定:

(1)从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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