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山东省烟台市人社局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月最低缴费基数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890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企业6、7月缴费受哪些影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6月份缴费时,缴费基数没有开始调整,因此烟台市参保企业6月份的缴费不受任何影响,还跟1-5月份缴费的基数一样。
7月份缴费时,全市将进行缴费基数调整。最低基数上调后,与今年1-6月份的缴费基数形成差额。在收取7月份社保费时会一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保险费。所以,7月份社保实际缴费金额会有较大的增加。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在基数公布后提前对7月份的缴费额进行测算。这里,也特别提醒下通过银行划款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应保证从7月份扣款日的前一天(7月13日)开始至划款日当天(7月14日)划款账户余额充足。
那么,1-6月份已解除合同的职工,基数差怎么补呢?1-6月期间,已经解除合同办理社保减员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基数差额的单位承担部分仍在原单位收取,个人承担部分将在新单位收取。即,无论职工1-6月哪个月份离职,该职工基数差应补缴额的企业承担部分一直留在原单位,而基数差应补缴额的个人承担部分随职工到新单位收取。
举例说明:职工小明,2017年3月与A企业解除合同,2017年4月到B企业续保缴费。2017年7月份缴费时,A企业缴费额中包含了小明1-3月份基数差的单位承担部分,B企业缴费额中不仅包含小明4、5月份的基数差额,还包含了小明1-3月份基数差的个人承担部分。(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孙吉光 于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