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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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市养老保险政策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3000元)。

2、唐山市养老保险政策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唐山市养老保险政策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自起,政府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参保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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