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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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自愿参加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及缴费补贴标准

缴费时间:每年8月1日??11月30日为次年度的缴费时间。

缴费标准: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补贴标准:缴费100元和200元,补贴为30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未来养老保障水平, 从2018年缴费期起,建议参保人员选择300元以上档次。

三、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及计算方法

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元。

四、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及死亡退保注销丧葬补助金发放条件及标准

每年5月?8月各乡镇进行采集照片认证(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未认证者将暂停发放养老金,且暂停期间养老金不予补发。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纳的本金加财政补贴及利息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均可继承。其继承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符合发放丧葬补助金条件的,一次性发放补助800元。在3个月内未申报丧葬补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丧葬补助金,并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

咨询电话:0911-7121936

子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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