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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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漯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年限为180个月这算为年限大致为15年。养老保险交的年限较多的在领取退休金时则可以多领取费用。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允许间断性缴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单独办理养老保险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

二、漯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外资单位2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个人:个人8%

三、漯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社会保险基数

2、社会保险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社会保险基数。

四、漯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漯河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漯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漯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漯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漯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址:

漯河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黄河路458号409室

综合科:3134002

源汇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漯河市源汇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楼

综合办公室:2157883

郾城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漯河市海河路100号

综合办公室:6172078

召陵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行政新区颍河路

综合办公室:2605208

舞阳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舞阳县舞泉镇东大街

综合办公室:7121454

临颍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临颍县人民路人事劳动局院内

综合办公室:8862384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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