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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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镇江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为20%,个人缴费为8%。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嘉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乡居民: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500元、2300元及3100元三个档次

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从进入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工资按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注: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企业职工: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注: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三、嘉兴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并与单位缴纳部分一并申报缴纳。

四、嘉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嘉兴市养老保险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注: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嘉兴养老保险缴费地点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南路

电话:3340573-82053232

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新秀路大树三期18幢

电话:0573-82721851

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

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东升中路附近

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二楼

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嘉兴市友谊街528号

【嘉兴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嘉兴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企业职工:

1、单位:缴费单位变名称、住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2、职工: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并已在公安部门办理有效的变更手续。

二、嘉兴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

1、首次参保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2、变更登记提供身份证。

企业职工:

1、单位:

(1)工商部门或地税部门提供的变更情况表

(2)《单位信息变更表》

(3)开户银行(账号)变更资料。

2、职工: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变更证明。

三、嘉兴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

1.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室填写《海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或变更缴费档次)。

2.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室受理初审,将符合条件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社保系统,打印《缴款通知单》给参保人员缴费。

3.参保人员缴费后,村(社区)汇总资料后送镇(街道)。

4.镇(街道)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上报社保中心。

5.社保中心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并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企业职工:

1、单位:用人单位相关事项需要变更,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经审核符合规定后,经办人员对登记信息进行变更

2、职工:参保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变更证明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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