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通化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通化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吉林省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意味着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养老金的“十四连涨”。
根据《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47号)规定,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过测试、集中调整、特殊调整,2018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确保7月末将待遇调整部分补发到位,调整后的当月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鉴于广大退休人员对今年养老金调整政策十分关心,现针对养老金调整的几个热点问题做出以下解答:
问题一
今年退休的人员是否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按照政策规定,这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所以并不包含退休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
问题二
张先生是通化市企业退休人员,职工档案上的出生日期是1938年12月12日,他今年超过80岁了,是不是享受“高龄退休人员”调整里每月增加60元的待遇?
不是,有些老人爱用虚岁计算自己的年龄,但在调整养老金政策中,是以退休人员的周岁为标准来计算调整待遇。张先生政策规定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是年满79周岁,到2018年的12月12日才是年满80周岁,所以这次调整应享受每月增加50元的高龄津贴。
问题三
李某有40年的工龄,这次调待政策上规定“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那么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就是4.5×40=180元/月,这么算对吗?
这么算是错误的。
按照政策规定,“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所以 李某“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计算方法应该是1.5×25 + 2.5×5 + 3.5×5 + 4.5×5 = 90元/月。
问题四
我家有老人是“五七家属工”,这次上调养老金,老人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这次调整中可以享受定额调整(35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5元)和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017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如果老人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70周岁以上,还可以根据年龄段享受高龄退休人员调整。但按照政策规定,“五七家属工”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