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2020〕10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已作调整。2020年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仍为十三档,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人/年,最高档次调整为4000元/人/年。
一、 缴费档次调整
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为: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4000(元/人/年)
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2020年4月底之前,已经按原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缴费的,2020年度可不按1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200元)缴费。
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缴费人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的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原与税务部门签订批扣协议选择其他缴费档次的按原缴费档次金额不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
二、缴费渠道
(一)微信缴费:
1.关注并进入“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服务—社保缴费”选择相应渠道进行缴费。2.微信主界面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进行缴费。(二)支付宝缴费:
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填写相应内容,进行缴费。
(三)银行代收:
您可以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也可以通过上述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四)银行代扣:
如果您已签订有批扣协议,请在银行卡中及时存够金额,税务机关将适时进行批量代扣。若您未签订批扣协议,可到各商业银行签订批扣协议。另外,若您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还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