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养老保险转移在哪办理及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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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齐齐哈尔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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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

在我局参保的人员,以前有养老保险关系的要转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它社保机构

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

因工作变动在省内市区以外调动的参保人员

企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外)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材料

1.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

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正式职工需要入编手续

4.外聘人员需要劳动合同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材料

1.填写《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

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对方社保局的接收函

办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入流程

1.到我局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2.到对方社保局办理转移业务

3.等对方社保局转移的钱到帐

4.到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3楼大厅窗口都可以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在职系统外转出流程

1.到对方社保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2.到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3楼大厅窗口都可以办理

3.等我局财务拨款

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流程

转入程序:申报单位或个人在每月2-25日到所在社保分局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市区分局受理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局审核。

职工、个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外)流程

转入程序:

社保分局窗口受理转入人员原参保地出据的《参保缴费凭证》、转入人员现就业单位填报的经转入人员签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居民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转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转出程序:

综合业务窗口初审转出人员填报并签字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移条件的,开据《参保缴费凭证》,有欠缴记录的应告知,在参保人员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待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办理地点

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 址:龙沙区通达街58号

龙沙分局

地 址:龙沙区通达街58号

建华分局

地 址:卜奎大街123号

铁锋分局

地 址:铁锋区平安南街110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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