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无锡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
4、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凭证》
点击查看详细打印流程
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
1、参保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停保后,离开我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业务窗口提出转移申请。
2、经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受理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本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办毕接续手续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
1、参保人员在我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本人凭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和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由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向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提出转入申请。
2、经审核,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4、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财务部门办理基金到帐录入手续,业务经办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最后将办理情况告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人(告知方式为短信、电话等)。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1.祟安办事处
咨询电话:82764247、82411348
地址: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
公交路线:3、63、75、102、5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
2.新区办事处
咨询电话:85253006、85253008
地址:震泽路28号(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公交路线:23、760、788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
3.滨湖办事处
咨询电话:85701051、85701307
地址:粱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公交路线:2、112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