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芜湖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或个别合符相关规定的原因
办理材料
转出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转出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自收到异地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临时账户)转出
.填制表单: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提供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转入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帐户)转入
填制表单: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提供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人员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注:我市参保人员申请转入异地社会保险关系,须持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申请,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
城乡转城镇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城镇转城乡
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异地转出:
1、参保职工应确认在原单位已办理停保且无欠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至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职工携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政策办理转移。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委托书交给代办人,代办人携上述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代办委托事项。
异地转入: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芜湖市户口)原件或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材料前往市人社局征缴中心一楼大厅(二院对面,渡春路13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
城乡转城镇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城镇转城乡
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地址
芜湖市社会保险支付中心
地址:芜湖市渡春路13号综合科
电话:3815560
镜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35号
电话:3878514
芜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