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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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市长黄兴国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本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2连涨。

企业养老金12连涨


自1995年开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持续近20年,一直饱受争议。为缩小“双轨制”下的不同人群待遇差距,我国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年上调。截止到2015年,天津市已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765元提高到1520元,“十二五”期间,天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520元提高到2525元,每年的平均上涨幅度超过了10%。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今年本市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将是连续第12次涨工资,天津上百万退休职工将直接受益。

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同步上调的还包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领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按月发放的金额,与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有关,二是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本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自去年1月1日起已经调整为245元,今年将继续提高。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根据《天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本市在“十三五”时期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是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其实就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叫法,企业参加的一般称为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则称为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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