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补发养老金多少钱,安徽省上调养老金补发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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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养老金2017年上调多少?【1】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396.57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成功实现了“十一连增”。

“十一五”末,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仅有1263元,截至十二五末,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24元,增长761元。

各市、县人民政府:

[安徽养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

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

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安徽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

一、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具体调整办法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

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三、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经过各有关部门地密切配合,国庆节前,我市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请广大离退休职工密切关注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变化,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积极为稳定一方献计献策,奉献余热。

安徽合肥养老金上调细则【3】

上个月,市政府下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市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由每月70元提高到110元。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提标将从本月开始。

记者结合新调整的内容,为参保人员咨询和梳理了相关政策。

今年缴费时间延至8月底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社(村)居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还应提供相关证件。

根据新调整的政策,合肥市城乡居保年缴费标准共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当年选定后,第二年也可以申请变更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还可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指政府根据参保缴费人员所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的相应补贴,原则是多缴多补。

具体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补60元、缴600元补70元、缴700元补80元、缴800元补90元、缴900元和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和2000元补150元、缴3000元补200元。

已参保人员可以持卡直接到业务银行续缴费。

合肥市城乡居保集中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6月,2015年的缴费时间延长到8月底。

申请补发待遇年底截止

从本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已参保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有市民咨询:2012年合肥市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至今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能补发相关待遇吗?合肥市人社局答复,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补发的。

“2012年已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不用缴费,须到户籍所在地社(村)居委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领取申请手续,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并且补发自2015年2月起至今的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办理补发基础养老金申请的截止时间为今年年底。

根据新调整的政策,合肥市城乡居保年缴费标准共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当年选定后,第二年也可以申请变更缴费档次。

参保人员还可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指政府根据参保缴费人员所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的相应补贴,原则是多缴多补。

具体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补60元、缴600元补70元、缴700元补80元、缴800元补90元、缴900元和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和2000元补150元、缴3000元补200元。

已参保人员可以持卡直接到业务银行续缴费。

合肥市城乡居保集中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6月,2015年的缴费时间延长到8月底。

申请补发待遇年底截止

从本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已参保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有市民咨询:2012年合肥市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至今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能补发相关待遇吗?合肥市人社局答复,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补发的。

“2012年已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不用缴费,须到户籍所在地社(村)居委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领取申请手续,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并且补发自2015年2月起至今的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办理补发基础养老金申请的截止时间为今年年底。

缴费期间关系可跨地区转移

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各县(市)、区按照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被继承。

并且,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当年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人员的养老关系是不可以转移的。

养老金十二连涨1375亿多元从哪里来?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近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

该预算报告提出,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这意味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养老金上调,钱从哪里来?据人社部统计,2015年,我国企业离退休人数已达到8015万人,即便不加上2015年退休的企业员工,按6.5%的增幅计,一年也要多出1375亿多元的养老金。

去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是2.7万亿元,总支出是2.3万亿元,当期结余30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3.4万亿元。

尹蔚民说。

但各省份之间差异比较大,从长远看,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增强基金的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的养老保险是“代际赡养”,也就是现在工作的人养已经退下来的人。

一个需要加以应对的问题是,我国的赡养比正在逐步降低,原来是3.3:1,现在已经降到2.9:1,而且老龄化正在加速,形势严峻。

全国政协委员司富春建议,我国应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现在我们是省级统筹,如果实行全国统筹,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抵御风险。

他还建议,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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