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补发养老金多少钱,泸州上调养老金补发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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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机构发放

挂钩部分多缴长缴可多得

对于此次调整,市民李先生提出了困惑,自己的养老保险交了15年,但此次调整涨幅却没达到全国6.5%的标准,这是为什么?

对此,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缴纳社保基数越大、年份越长将越占优势。“如果仅仅是交了15年,那么就不能领取超过年限的调整部分。”

该负责人举例说道,“假如一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是2500元,缴费年限为15年,本次定额调整40元,加上挂钩部分2500乘以3.5%,将上涨127.5元。上涨幅度为5.1%。”

同时,他也举了另一个例子。“同样基本养老金是2500元,缴费年限为40年,那么在本次调整中除了定额的40元,还将领取挂钩部分2500乘以3.5%,再加上超出15年的部分,也就是25乘以3,最终他的退休金将上涨202.5元泸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机构发放泸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机构发放。上涨幅度为8.1%。”

今年的调整对象涉及超过30万人

针对市民关心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待遇上如何体现公平,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表示,从10月开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将全部从社保机构领“工资”,也就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今年的调整对象涉及人数超过30万人。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泸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机构发放。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照调整办法,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养老金水平的5.0%进行挂钩调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挂钩调整办法上与企业退休人员一致。一是按照本人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这也意味着,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与个人的身份不再挂钩,而是由在职时参保缴费的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的高低所决定泸州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机构发放百科。

泸州养老保险四类人群可参加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实施范围涵盖四类人群:

一是已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的年满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内的城乡个体劳动者,可按54号和28号文件规定,按不重复缴费的原则,以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内,既没有参加城乡居保,也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个体劳动者,可自愿申请在我市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已在省外、市外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个体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在外务工的劳动合同后,或在外地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局,继续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

四是已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有中断缴费的,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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