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企退养老金上涨细则全文,云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思而思学 2023-11-09 17:30:20

2017年云南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3月以来,市人社部门先后在“两县两区”组织了4场招聘会,通过求职平台,劳动者达成就业意向1540人,其中北京朝阳区企业634人,昆明市企业906人,通过引导农民外出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早日实现脱贫摘帽。4月10日18时50分,首批赴北京朝阳区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乘坐K472列车奔赴北京。首批外出务工人员来自贫困面较大的禄劝、寻甸、东川等区县,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8岁,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已与用工单位达成用工协议,工种涉及家政、收银员、销售人员、餐厅服务员等。

“积极构建就业增收平台,让富民之道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市人社局局长姚振康介绍,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稳增长促发展保增收的作用,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努力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切实把就业托底工作做好做扎实。

同时,我市以“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目前已建成21个创业示范园区和16家新型创业孵化园区,在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和区域交流中,不断挖掘众创空间吸纳就业潜能,带动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在实现社会保险政策全覆盖后,我市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将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力争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5%。”姚振康介绍,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实现全覆盖。到2017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89.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0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达83.5万人。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退职)人员”普遍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基本养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倾斜调整标准

1.对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对退休(退职)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四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五类地区每月增加35元;六类地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区每月增加1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第(一)项、第(二)项1、2款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县(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调剂,确保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兑现。因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统筹解决。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科研、文化等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退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休(退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职)当时认定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不得进行变更。

(三)艰苦边远地区类区按省政府云政发〔2006〕19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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