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全市201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会议召开。会议对2017年调待政策、调待审批程序和对原试点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工作作出部署。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与标准为:从2017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此基础上,按照省人民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工伤残人员调待增加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80周岁以上的增加35元。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主任程高中提出要采取措施,突出五项重点,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新制度在2017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一是要根据湘人社发[2016]40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首次参保数据采集扫尾工作;二是要办理各单位参保人员异动,核准属于新制度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三是要完成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纳入职业年金工作,依规结转原试点制度结余基金;四是要完成错后期结算;五是要完成2017年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最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录明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是一个大事,更是一件好事,希望过程中市区各级经办机构要主动作为,希望各级人事部门、工资福利科(股)要履行好行政审批相关职能,市(县)直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科(股)要做好本部门的测算、认可及发放工作,确保调待政策尽快落到实处,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