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养老金上调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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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统一增加80元。那么,上海养老金具体上调多少了呢?

上海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办法

1、企业退休养老金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统一增加80元。

2、企业退休养老金挂钩调整

①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

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职务(职级)平均养老金挂钩,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的4.5%增加。

3、企业退休养老金倾斜调整

①高龄人员

一是对2015年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以及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统一增加20元

二是按照到龄进档补差的原则,对企业2015年内到龄人员,补贴养老金累计低于80元、100元、120元、140元的,按统一标准补差增加养老金。

②特殊群体

一是对企业2015年当年退休和年满70周岁的高级专家和高级技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局级干部“专加”养老金,其中:2015年当年退休的正高和局级干部每人每月1500元、副高每人每月900元、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600元。

2015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的正高和局级干部每人每月500元、副高每人每月300元、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200元。

二是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和原国民党招商局驾船起义船员每人每月“专加”养老金200元。

二、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

四、调整办法。月增加标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详见附件1)。

(二)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六、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七、纳入省直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标准执行;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八、这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九、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基本576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4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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