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思而思学 2023-11-08 13:23:01

2018-2019年四川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1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2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2018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1、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度倾斜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四川省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此次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个部分。其中,定额调整部分,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只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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