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内江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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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内江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内江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3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内江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惠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36.72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2.76万人,月人均调增108.8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96万人,月人均调增164.27元。7月底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我市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截止2018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水平:我市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5.35%左右。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要根据参保缴费等情况确定,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每个人实际增加的养老金标准是不同的,对应到每个人养老金的增长幅度也是不同的。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调整办法:今年继续实行定额、挂钩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一)定额调整。定额调整主要体现普惠性和公平性,今年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二)挂钩调整。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激励。今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的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实行完全相同的挂钩办法,既与缴费年限挂钩,又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年限挂钩办法与上年相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挂钩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机关事业单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只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三)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与上年保持一致,即: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记者 蒋金凤)(内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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