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烟台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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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烟台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烟台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市47万企业退休及相关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待遇。据悉,此次增发的养老金将于5月底前发放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享受待遇调整的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等。此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调整为充分体现公平性,我省首次实行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调整部分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养老金调整仍由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组成,建国前老工人仍是按绝对额调整增加,同时对2012年按省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参保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也将进行一定数额的调整增加。具体调整办法是:

企业退休人员 125元+缴费年限调整+比例调整

普遍调整部分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则是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其中,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需扣除33元的地方补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企业退职人员 100元+缴费年限调整+比例调整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其中,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需扣除23元的地方补贴。

同时,对符合企业退休人员按年龄适当倾斜调整的退职人员,参照执行。

企业建国前老工人 每人每月最高增加555元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此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一至三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按省有关规定补缴参保人员 100元+30元+比例调整

对于12月31日前,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自2015年1月1日起,区分普遍调整、适当倾斜提高养老金水平。

普遍调整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则是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此外,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2015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注: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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