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焦作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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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焦作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焦作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养老金如何调整、何时调整到位?退休人员对此都非常关心。8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河南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全市20.29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29.2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34.9元。

据悉,从8月份起,符合调整待遇的退休人员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逐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上调。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8年1月1日期执行,1至7月份调整后增加的金额一次性予以补发。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亮点是体现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了社会公平,即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方面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去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费)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

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去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和取暖费)的2.2%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倾斜政策一:高龄退休人员(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满65岁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20元,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25元,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加30元,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增加35元,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增加50元,满90周岁的增加60元。

倾斜政策二:经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后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倾斜政策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养老金水平。

为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如期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账户,市人社局及经办机构主动加强协调,连续加班对账,认真仔细核对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对全市符合调整待遇范围的20.29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逐人进行核算调整,并及时同财政部门和各代发银行沟通衔接,确保了7月31日下午如期完成与各代发银行的数据转移对接工作。

此次参与养老金待遇调整的退休人员共20.29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5.95万人,人均增资129.22元/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34万人,人均增资134.9元/月。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更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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