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舟山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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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舟山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舟山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记者7月14日从舟山市社保局获悉,近日,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发文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力争在本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在体现公平公正的同时,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已连续调整了10多年,此次调整舟山市共有21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介绍,此次调整中,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公正,每人每月将增加40元。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其中,与缴费年限相挂钩部分,以缴费15年为基准计算: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另一部分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的,则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综合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没有该项补贴)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如月基本养老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每月15元。”对挂钩调整缴费年限中,市民比较关注的几个细节,该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此次调整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采用了适当提高的方式给予倾斜。据介绍,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舟山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涨了。记者昨天从舟山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舟山市已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指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退休待遇,调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舟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部分,则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部分,是指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调整标准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适当倾斜部分,以2016年底前为界限,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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