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121.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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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录入口

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录入口如下:

http://121.201.96.11/

二、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相关新闻推荐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七年级新生为已完成小学阶段六年级学业的毕业生;

(二)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人数

(一)七年级招生共2460人,其中公办学校2200人、民办学校260人;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共3803人,其中公办学校3438人、民办学校365人(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七年级

1.报名时间:6月5?10日

2.报名办法:一是小学六年级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就读所在小学负责组织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资料。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及资料收集后,迅速把本校拟升学的报名材料于6月14日前分类报送至相应的初级中学;二是小学六年级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但需在本区初级中学报读七年级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初级中学或民办学校报名。由学校自行组织报读资料审核。

(二)一年级

1.报名时间:5月17日?23日

2.报名办法:报读公办学校的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行电脑网上报名。报读民办学校的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各民办学校报名。

3.提交报名资料审核时间:6月4?6日。

五、报名资料

(一)户籍在报读学校所属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递交报名表和户口簿、免疫证(或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验。

(二)户籍不在报读学校所属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递交报名表和户口簿、免疫证(或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居住证件(房产证、居住证、租住登记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验。

(三)享受相关政策(区级以上文件)照顾的,提交相关的政策和职能部门核准的身份凭证。

注:1.报名资料可任意选择就近的一所小学提交;

2.资料审核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提交的各种资料一经审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和顺序

(一)录取办法

适龄少年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的(未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学校和教育局二级审核确认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均采用电脑录取方式按批次顺序和志愿分批次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某批次报读人数大于学位供给数时,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直至录取学位满额为止。

(二)录取顺序(批次+志愿)

第一批 招收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批 招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居住房(含自建房、购房)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三批 招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监护人持居住证或租住登记备案的适龄少年儿童(租住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15日前),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四批 招收未能按自愿录取但服从调配到学位未满学校的适龄少年儿童。

七、录取时间安排

(一)一年级:6月20?21日

(二)七年级:6月24?25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和校迅通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主动、耐心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办公室、纪委监察、教育股、招生办、督导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同时,各校也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职。各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领导小组名单,于5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加强沟通。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报名、资料审核、录取时间组织开展。校际间要相互合作,协调沟通。各校在招生工作过程中,要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肃纪律。招生工作要充分体现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本方案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我局最新通知内容为准。请家长登陆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鼎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留意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758)2626176,15728851686,262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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