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教育部发文规范自主招生 严禁变相招收艺体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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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规范自主招生 严禁变相招收艺体特长生

上午,教育部发文进一步规范自主选拔录取,严禁变相招收艺体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应建立监察小组,招生不规范则取消试点资格。

上午,教育部通过官方微博“微言教育”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要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严禁变相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类型考生,严谨突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录取。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类招生工作,会议记录须归档保存。试点高校要完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办法,考核时间要安排在春节假日后。招生简章需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同时,还要加强考核过程监督,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笔试尽量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并参照高考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考生报名申请和笔试答卷材料,结束后交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教育部强调,对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特色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参考考生人数等,严禁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以“签订预录取协议”、“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各种方式吸引生源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严禁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变相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类型考生。

此外,试点高校应严格控制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比例,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核合格拟入选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的2倍。确定考核合格拟入选考生名单时,须明确考生入选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并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方可通知考生。(记者 李文姬)

教育部发文规范自主招生 严禁变相招收艺体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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