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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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也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学校,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高考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广西大学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5年广西大学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与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语文、英语特长A类。在语文和英语两个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若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者,可自荐(须提供自荐报告以及个人特长或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语文、英语特长B类。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或“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的毕业生;或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阅读竞赛”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优胜奖以上的毕业生。

(三)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对我校农业类、动物科学类等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的毕业生(须提供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或取得的成果、对所感兴趣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四)其他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毕业生;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毕业生;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文章的毕业生;或经我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的毕业生(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名额不超过100名。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我校提出申请必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30日),并按系统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测试

1.语文、英语特长A类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

初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科目(语文或英语)作为初试科目,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初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星期天),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

2.语文、英语特长B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和潜质测试。

3.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进行农业科学或动物科学的兴趣爱好、特长展示和潜质测试。

4. 其他特长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测试分为两方面:

(1)测试考生所报名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

(2)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测试。

5. 复试、面试时间统一为: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三)确定入选考生

学校将根据各类考生测试总分认定“自主选拔资格”。总分满分均为100分,构成如下:语文特长A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英语特长A类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他类面试占100%。

(四)入选名单公示

广西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三级公示。

(五)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政策

(一)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后,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须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且高考总分(含照顾分)不低于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 语文、英语特长A类和语文、英语特长B类: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者,可任选其特长科目相关专业。其中:(1)特长科目为语文的相关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管理哲学)专业、法学专业;(2)特长科目为英语的考生可选相关专业为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泰语专业或越南语专业。

2. 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者,录取到其兴趣爱好专业就读(其中自主选拔认定为“优秀”者可获得广西大学新生奖学金5000元)。

3. 其他特长类: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者,可录取到其特长专业就读。

(二)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认定为“优秀”,高考成绩未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破格录取(不低于广西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1. 语文、英语特长A类和语文、英语特长B类:

特长科目为语文,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且高考语文单科总分超过130(含)分的考生;特长科目为英语,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且高考英语单科总分超过140(含)分,同时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级为A的考生。

2. 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类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的考生

3. 其他特长类自主选拔资格等级为“优秀”的考生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7062)。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相应资格,并按管辖权限反馈其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它

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若国家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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