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公安类招生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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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办法

,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在高考前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采取高考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录取新生,其中高考成绩占85%,体能测试成绩占15%,两项相加为综合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体能测试成绩×K×15%(K为转换系数,第一批招生K值为2.7,第二批招生K值为2.5)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他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综合成绩。

先划定全省统招计划分数线,后划定分市招生计划分数线。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2日;现场报名地点:浙江警察学院图书实验楼大厅。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在4月1日至4月12日期间,凭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二)综合测试

1.考生综合测试时间: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舟山

4月28日

4月29日

杭州、宁波

4月29日

4月30日

金华、台州、丽水

4月30日

5月1日

绍兴、嘉兴、衢州

5月1日

5月2日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体能测试加试

5月9日12∶00以前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参加面试、心理测试。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没有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第二天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

2.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3.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审划线的条件之一。心理测试成绩在高考结束后可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4.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100米跑;(2)1000米跑;(3)推铅球(5公斤)。

女子:(1)100米跑;(2)800米跑;(3)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的考生,须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上述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并需在5月9日中午12∶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加试体能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同时缴纳加试报名费130元。

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3个项目的成绩只是连同前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成绩一起,作为确定填报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志愿资格线的依据,不计入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于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分数线和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将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5.其他。在综合测试期间,学校在地铁一号线湘湖方向江陵路口备有专车候接考生(从杭州火车东站、城站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地铁一号线往湘湖方向江陵路站下车)。考生若自行前往学校,从火车东站出发,可乘坐B支3、B支5、107路公交车;从城站火车站出发,可乘坐B支3路公交车;从火车南站出发,可乘坐326路公交车;从汽车南站出发,可乘坐176路公交车至学校。

学校有不同档次的招待所供考生选择住宿。

参加综合测试的住宿、交通等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三)填报志愿

凡综合测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如报考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必须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四)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综合测试合格。

凡符合报考浙江警察学院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录取中:涉外警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120分以上;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体能成绩29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各专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同类分数线。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同批专业录取顺序:先进行面向全省统招专业录取,后进行分市计划录取。全省统招专业按照1∶1.1投档,学校按计划录取后,未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分市计划专业志愿,且上相应设区市分数线,则参加分市计划的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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