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思而思学网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2016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2002年初,省政府批准正式建院,是一所以“经贸”为特色,文、理、工、经、管多学科调协发展的公办普通高校。新校区坐落在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占地575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27.96万元。

学院注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创新,现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贸类实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级‘计算机应用与软件设计’实践性教学基地”、“国家级商业信息化技术实训中心”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先后成立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商贸职业教育集团”、“浙江省东方会展产业研究所”。

建校20多年来,学院贯彻依托行业办学校,依据市场设专业,依靠基地练技能的办学思路,传承“浙商”精神和“厚德崇商”的校训,弘扬“浙商文化”,积极探索“德能并举、商学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与企业共建教育集团、共享教育资源、共同实施教学等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2005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11%,2006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3%,2007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05%。2007年9月,学院被确定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院设有信息技术系、国际贸易系、财务会计系、人文旅游系、工商管理系、应用工程系等六大系共29个专业,其中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为省级高职重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为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的专业;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会计为院级重点专业。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91人,博士10人,大部分的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

学院十分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瓦尔普莱索大学和德国石荷州经济学院开展合作办学。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