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军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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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浙江省省会城市杭州。杭州是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和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中国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之一。杭州也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自古有“人间天堂”的美誉。

校区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6.46亩,校舍面积1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藏书90余万册。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

学院秉承杭州师范大学“尊师爱生,崇术重教”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目前全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护理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35个本科专业,分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办学19年来已经向社会输送本科毕业生2.4万余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900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8%。同时,与杭州师范大学共享师资近200人。学院设有院级科研基金、学生科研基金、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等资助项目,以项目促科研。建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浙江省重点(新兴特色)专业,护理学、化学等浙江省一流学科,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等杭州市重点实验室。与杭州市地铁集团联合举办“杭州地铁学院”,服务杭州市的轨道交通建设;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助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学院先后成立 “水治理生态工程研究所”“杭州市数字医学研究所”“杭州工艺美术研究院”“慧优IT服务研究院”“潮童星管理学院”“汇泉护理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产教融合育人成果显著,有效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多项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

学院坚持因材施教,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培养“厚基础,强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实行学分制,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构建了“1.5+1.5+1”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前一年半学习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一年半学习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最后一年为综合实践教学年)。学院积极开展与海外友好学校的合作办学,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韩国又松大学、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那分校、新西兰林肯大学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特色育人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钟灵毓秀,得天独厚,杭州以其优美的湖光山色和众多的人文景观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目前,全院师生员工正坚定信心、深化改革,走服务地方、特色发展之路,为将钱江学院办成一所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而携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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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毕业要求

1.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修读不低于160学分,方可毕业。其中I类学分不低于154 学分,II类学分(课外学分)6学分。

两年制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修读满80学分,方可毕业。其中I类学分78 学分,II类学分(课外学分)2 学分。

具体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毕业时,体质健康测试须合格。

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二、学业警诫

非毕业年级学生在一学期中修得学分数低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的60%者,给予学业警诫;第二次出现的,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第三次出现的,予以退学或再降一级学习。无法再降级而又未给予退学的,留在原班级学习直至最长学习年限期满。
学生在校期间,如未修得学分数累计超过2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一年后未修得学分数累计仍超过20学分的,给予退学或再降一级学习。无法再降级而又未给予退学的,留在原班级学习直至最长学习年限期满。

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三、院内转专业

学院允许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且符合转入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原则上文理类与艺体类不得互转,艺体类中各大类之间不得互转。如确有伤病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各专业允许转出学生数不作限制;允许转入学生数根据可承受能力报学院审核后确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三位一体”、单考单招、专升本入校的;已超过学院规定的转专业时限的;从外校转入的;应作退学处理的;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转专业于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各办理一次。

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校内 “2+2”选拔

学院每年从大二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选拔人数控制在我院当年在校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以内,且每一专业选拔人数不超过我院该专业二年级在册学生数的2%,被选拔的学生转为杭州师范大学学籍,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见《关于选拔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实施办法》(以当年文件为准)。

五、课程免听、免修、补修与重修

1.课程免听。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应课程造成课程冲突的,可申请免听。在课程免听期间,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给教师自学该课程的有关材料(含作业、笔记等),参加并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践环节及考核;如果多次未能按时提交作业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主讲教师可建议开课分院随时终止学生的课程免听。

2.课程免修。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某门课程,且该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同时未受到过学业警诫的,可申请免修。经审批同意的,直接参加期末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转专业或转学学生,已学过相同课程或已学课程学分和要求高于转入后应学课程,且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经审批同意后,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已修成绩直接认定。

3.课程补修。学生复学、转专业、转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后,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原来没有修读的课程应按对应学期进行补修。学生补修课程原则上应跟班上课,确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课程免听。如因培养方案调整,补修课程停开,学生只能在对应学期申请补修,经自学后由开课分院直接考核。

4.课程重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可)申请重修:课程总评考核成绩40分以下的(不含40分);补考、缓考不及格或缺考的;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课程)成绩不及格的;旷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一学期某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正常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的。

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

六、考核与成绩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综合评定。每门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须参加重修的情况除外,见“课程重修”)。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包括重修、补修考试),应当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申请缓考的学生,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临时急病者持校卫生所证明)。缓考从严控制。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考者,均直接参加重修。

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商业保险理赔须知

一、对象

凡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在校学生

二、看病须知

1.看病先去校医务室(生活区15幢2楼),如需转院或转外省就医一定要请示和咨询校医务室关于大学生医保赔付所要求的医院等级;

2.看病时要求医生尽量提供属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和检查。

三、意外门诊理赔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农行、工行、建行)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含病历封面);

3.医疗发票原件(包括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费用结算单和出院记录等)。

四、住院理赔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农行、工行、建行)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含病历封面);

3.医疗发票原件(包括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费用结算单和出院记录等);

4.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单。

五、理赔办理时间、地点

可于每月10号、25号(节假日顺延)携带报销材料至10幢寝室楼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校园常用电话

下沙校区

校园报警:0571-28865110

24小时物业维修(生活区):0571-28865118

校园一卡通中心:0571-28865991

校医务所门诊:0571-28862716

送水电话:0571-28865924

心理咨询中心:0571-28861903

后勤服务热线:0571-28865999/0571-28865558

保卫处值班:0571-28865110

校园网络服务电话:4001081010

白杨派出所:0571-869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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