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附转专业的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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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浙江财经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浙江财经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改革高考定终身的弊端,以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转专业的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者。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第二、三、四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因学习兴趣需转专业者;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浙江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标准》规定的国家二级(含)以上学术期刊上(不含增刊)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字数在4000(含)字以上论文1 篇或在各类省部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者;

3.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5.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后,如原专业无行政班可跟读,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6.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比例:转出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其中人文学院、信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不超过20%)。每学期可转入人数和筛选办法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上报教务处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 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允许在第五条第4款规定外所有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第三、第四学期允许在原专业所在学科内或学院内申请转专业。特殊情况需报学校审批。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已学满二年者;

3. 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5.无正当理由者。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转专业办法由项目所在学院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高水平运动员、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另行规定转专业办法。

二、学生转专业的时间和程序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的时间分别安排在其入学后的第二、三、四学期第一周进行。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二条第1款条件,同时不属于第五条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并推荐,拟转入学院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后将转专业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长批准,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可在第二周到所转专业就读。具体按本办法第八条办理。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二条第2~5款条件,同时不属于第五条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符合本办法规定第二条第6款条件,同时不属于第五条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所在学院会同拟转入学院提出书面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其所转入专业的入学当年招生录取分数线不高于转出专业。

第八条 办理程序

1.每学期第八周,各学院将下学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方式和时间上报教务处。

2.每学期第十周,由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方式和时间。

3.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和考核时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推荐,送交拟转入学院,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周到转入专业就读,并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退补选课。

三、学生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第九条 经批准准许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所在学期开始,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其转专业前在原专业已修名称和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学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数的,可申请免修,原已修课程已取得的学分有效;教学要求或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和转入专业要求但未修读过的课程必须补修;原已取得的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不记入毕业总学分,可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记收学分学费。具体按《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执行。若学生转专业后需补修的学分大于16学分,允许转入该专业的下一年级。

第十条 经批准准许转专业的学生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环节),德、智、体各方面都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可取得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发给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级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浙江财经大学有哪些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归属学院
1财政学经济学

财政税务学院

2税收学经济学
3土地资源管理管理学

公共管理学院

4行政管理管理学
5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学
6工程管理管理学
7城乡规划工学
8城市管理管理学
9会计学管理学


会计学院

10财务管理管理学
11审计学管理学
12资产评估管理学
13金融学经济学

金融学院

14金融工程经济学
15保险学经济学
16信用管理经济学
17投资学经济学
18工商管理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19市场营销管理学
20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
21物流管理管理学
22人工智能工学


信息管理与人工


智能学院

23软件工程工学
2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
25电子商务管理学
26经济学经济学

经济学院

27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28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
29法学法学

法学院

30社会工作法学
31英语文学

外国语学院

32日语文学
33商务英语文学
34金融数学经济学


数据科学学院

3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
36经济统计学经济学
37应用统计学理学
38广告学文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

39网络与新媒体文学
40汉语言文学文学
41汉语国际教育文学
42摄影艺术学

艺术学院

43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
44环境设计艺术学
45美术学艺术学

当年新增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归属学院
1人工智能工学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当年停招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归属学院
1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院
2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数据科学学院
3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 数据科学学院
4数字媒体艺术艺术学人文传播学院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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