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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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专科(高职);办学性质:民办。

第二章 高职提前招生试点模式及原则

第四条 招生模式。采用“学考(会考)+学院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和我院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提前招生,单独录取。

第五条 招生原则。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职责分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命题考务组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考务安排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整个过程的安全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规范性,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76588)。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高职提前招生试点专业8个,招生计划共400名。分别是会计专业130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0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60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60名,金融与证券专业40名,电子商务专业30名,图形图像制作专业30名,商务英语专业20名。

第九条 招生科类。会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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