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保并轨会怎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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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法规形式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及工资收入等热点问题予以明确,是事业单位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日前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需要,该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为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问题上,条例也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2000万左右,人均退休金每月4000元,全年5万元,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每年支出1万亿元左右;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有8000万人左右,人均养老金每月2000多元,全年25000元,几乎全部由企业在职员工历年缴纳的养老缴费支付,国家财政不承担或承担很少部分。

一旦并轨,涉及诸多具体操作技术细节问题。比如,不同类型群体——改革前后,所出现的待遇差如何解决?涉及单位缴费的,是由单位筹集还是财政补贴?参保的个人也要承担一定的缴费比例,实际上就是降低了工资待遇,这部分减少的钱从哪儿补,又涉及工资分配的调整。

以一位月薪8000元的事业单位人员为例,并轨后参保的话,单位需缴纳工资的20%即1600元,个人按工资的8%需缴纳640元;此外,还需缴纳职业年金,这既可能完全由单位承担,也可能是“单位+个人缴费”,取决于并轨方案最终如何确定。

业界曾测算,机关事业单位并轨改革后,如果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费率20%,职业年金8%;个人缴纳个人账户资金8%,职业年金8%,那么养老保险总费率或高达44%,这些钱由谁出、怎么出,都是难题。

事业单位社保并轨的问题,也需要从三个不同的改革类别去区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在未来向公务员靠拢,其社保政策将结合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来进行;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成为企业,这里的社保制度自然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相对接;所谓社保并轨的资金问题,主要是指上文分析的第三种情况,即那些既无法成为公务员,又不能市场化的事业单位,由于改革的到来,社保并轨的待遇标准未定,涉及的资金也存在一定的变数。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杨燕绥教授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在于找钱困难,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但“筹资机制不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就走不下去。

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建议,今后在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保,完全加入社保体系后,还应将该群体基金单独划出,不与企业人员的社保基金统筹在一起,否则一些历史债务很难厘清。他主张主要由相关参保单位负责,自筹资金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强调,如何解决资金“缺口”,即在职人员此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是“养老金并轨”的难题,“《条例》没有涉及,这方面应该还会出台配套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支付部分直接从工资部分扣除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并不高,必须先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涨工资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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