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2015最新消息:湖北地质局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8月18日,湖北省地质局召开会议,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安排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下发的《关于省地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和分类有关事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精神,对全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动员和部署。
湖北地质局此次事业单位改革体现出3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地质环境保护职能。根据《批复》,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湖北省地质局”,并将该局处于相关市州的10个地质队加挂“湖北省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名称,进一步强化地质环境事业职能,这意味着工作职责由主要从事地质找矿转向资源保障与环境保护并重。二是适应了地质工作向民生领域转型发展的新趋势。以相关局属单位为基础,更名成立了“湖北省富硒产业研究院”和“湖北省城市地质工程院”等单位,有利于全省富硒土壤资源开发和城市地质等民生地质工作的开展,优化了地质工作的整体布局。三是改革力度大,贯彻了分类改革的要求。根据《批复》,撤并3家局属单位,核减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72个,大幅度地减少了财政供养人员。
湖北地质局始建于1952年,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职工1.6万余人(离退休人员占50%以上),是湖北省省直最大的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局长、党组书记董卫民表示,省地质局将严格按照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分类、调整、规范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目标在稳定和谐的氛围中圆满实现,并将认真履行地质事业职能,切实做好“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地质事业转型发展,把分类改革的成果体现在地质工作的具体效果上,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