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双十一”公务员上班网购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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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公务员上班网购被查 你怎么看?

处分网购公务员和提倡

公务员网购应当并行不悖

网购和网购广告无处不在,只要上了互联网,稍不小心就会点击到网购广告,不知道“不小心点了广告”的上班公务员会不会“哭”。这说明了时下网络购物已经到了无处不在的地步,想防想堵,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我国网购发展近年来呈井喷之势,截至6月,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2亿,使用率提升至33.8%,上浮了5.7个百分点。到,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膨胀到高达3.02亿,使用率达到48.9%,相比增长6.0个百分点,而且仍在快速增长过程中。从过去的少部分人,最终发展到全部数亿网民参与并不是什么梦,也是无法阻拦的时代潮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过去8年间,中国的网络购物交易额从2006年的258亿元,飙升到的18477亿元,翻了71倍。而马云在今年双十一,接受央视财经频道采访时称,“你想到任何国家任何东西都能够买到,而最慢72小时能够送到货,这个是我们希望打造的平台,把淘宝变成一个全世界的平台。”这是马云代表网购趋势和发展的豪言壮语。公务人员作为社会一员受到网购强烈影响和冲击,亦莫能外。

公务员上班参加网购,是因为在网购的吸引力和魅力下,难以抵御的结果。实际上,如果仅仅从惩戒、吓阻的角度出发,是解决不了一些公务人员的上班网购行为的,更不可能戒除“网购瘾”。网购过于便捷快速,基本上“分分钟”搞掂,纪检部门恐怕很难做到“全时盯”;不占用公务电脑,用个人手机同样能解决网购欲望。最新资料显示,双十一期间,天猫商城当天网络销售额达到571亿元,无线端占比42.6%。如此高比例的无线(手机)网购,纪检部门如何盯紧公务员的个人手机?一个“上厕所”的时间就可以“ok”了,这必然是监管公务员上班时间网购的巨大难题。

在笔者看来,呈爆发式增长的网购引领了时代潮流。既然当代人已经逐步适应和已经习惯了这一市场潮流和社会发展趋势,针对公务员群体“上班网购”行为堵不如疏。要明确告知广大公务员,纪检部门管理和约束的只是“上班时间”的“不务正业”行为,而不是“网购”行为,处理处分的是“不务本”而不是“网购”。首先应该厘清管理公务员的目的,以及处理处分网购公务员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其二,要适当鼓励公务人员在业余时间参与到网购潮流中,让公务人员在业余时间、休息时间和普通网民一样上网购物,会让长期埋头公牍的公务人员开阔视野、体谅民生,多一些调研调查社会生态的机会。这对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或大有裨益。(毕晓哲)

老百姓的监督才能对公务员

上班网购产生真正震慑

如果不是心存侥幸,如果感到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就不太可能会选择在上班期间网购了。而公务员最怕的恐怕不应是纪委的监督,更应该是来自老百姓的监督。为何这些公务员就不怕被查?或许在他们看来,被纪委查到,是运气太差,是被偶然“砸”中的,就像中奖一样。或许正是因为有如此思想,他们才会在双十一这一天无所顾忌地在上班期间网购。

双十一或许是上班网购的一个诱因,最深层的原因除了监督的力量过于薄弱,还因为受到的惩罚过轻。现在查到了上班网购,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恐怕也不会到被开除的地步。

查到7名公务员双十一期间上班网购,是在意料之中。如果没有查到一个公务员有违规行为,那才是“奇怪”的。虽然现在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要说服务水平让公众满意了,服务理念完全改变了,则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公务员退出渠道仍无法畅通的现实中,公务员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是相当难的,他们只会将被查处看作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一天,他们真正担心被老百姓看到自己不良的“工作状态”,自然就不敢滋生出上班网购的行为了。

纪委盯牢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正风肃纪,抓持久、抓反弹,以常态化的检查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这固然重要,但监督的力量如不引入民众力量,终究会让公务员误认为被查处是“偶然”的。双十一期间上班网购被查处能产生多少震慑力量?这是一个需要思索的问题。(王军荣)

“双十一”查公务员网购

是否为一种应景式检查

自阿里巴巴把“光棍节”升级为购物节后,双十一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其销售额从的0.5亿元,上涨到的350.19亿元。天量的数字背后,是一双双不知疲倦的眼睛在紧盯着一年一度的抢购商机。可以想象,购物人群扩张了多少倍?毫不客气地说,如今谁要是不知道双十一、不会“淘宝”,谁就out了。从这个角度看,机关干部加入网购大军,是接地气的表现,也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正所谓“盗亦有道”,显然在工作期间,淘宝、网购是不恰当的。但问题是,双十一不是平时。试问,在全民网购的狂潮中,在血拼、打折的宣传攻势下,谁的心能保持淡定呢?机关不是世外桃源,机关干部更不乏潮男、靓女,一直用压的办法,未必能堵住机关干部在光棍节网购的心。试想,你能保证他们不点鼠标,但能管住其思想不心猿意马吗?更何况,手机支付方便快捷,被纪委抓住的概率很小。因此,在双十一期间,抓几个“不长眼”的典型,固然应景但未必能够以儆效尤。

其实,永康纪委的双十一“活动”,某种意义更像是一场秀。我们知道,双十一活动是10日到12日,但永康纪委的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为何只聚焦11日当天?是纪委领导不懂规则吗?显然在促销广告无孔不入的形势下,在永康市的淘宝卖家数以万计的环境中,纪委领导不可能后知后觉。永康纪委之所以在双十一重拳出击,并且立即就形成通报,无非是在抢头条。从这个层面看,纪委双十一查网购,如除夕查岗一样有点哗众取宠的意味。

双十一购物节一向被舆论批评为浮躁的狂欢。可纪委应景式的查岗、抢头条,又何尝不是一种浮躁呢?今年6月,“世界杯假条”风靡一时。为何“世界杯假条”抢手?无非是看球刚需所致。显然,谁都不希望在网购刚需的推动下,公务员躲在卫生间里手机淘宝,或者直接请假。因此,在机关单位对网购说不的同时,也要给特例一些空间。譬如,在双十一期间,挤出十分钟的网购时段,给网购刚需一个发泄的出口。(薛家明)

能否设立专门的网购日

使人人享有网购的便利

上班期间,不老老实实上班,确实让人气愤。在国家严查四风的时候,依然顶风作案,显示出的是个别公职人员对中央禁令的视而不见。浙江永康纪委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自然是值得叫好的。但是,如何看待公职人员的双十一网上购物,我们需要抛却某些偏见,看看在双十一他们能否也享受网购的便利。

在笔者看来,既然这个慢慢形成的双十一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已经成为了助推经济发展的“黄金日子”,我们的有关部门能否设立专门的网购日?这样做有几方面的好处。

其一,刺激消费的好形式。既然双十一能够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而且刺激的还很好,就连公职人员也被刺激了,我们倒不如让这个节日固定下来,成为人们的专门网购日。

其二,保障休闲的好办法。一个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对民众最大的利好,就应该是有更多时间可以放松身心。我们就应该从全社会发展的高度,多关注百姓的休闲权,多些假日,减少劳动。让双十一固定为网购日,也回应了百姓对休闲权的诉求。

其三,保障购物的好方式。在双十一这一天,对于社会人员来说,参与这个活动是没有问题的,他们的时间是自由的。但是,对于上班族来说,就很难了。而随着就业率的提高,眼下就业的人群越来越大,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在上班期间参与这个活动就是违规的。而如果能把双十一固定为网购日,就可以方便每一个上班族的购物需求。(郭元鹏)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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