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社保制度更公平可持续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03月23日四川日报)
随着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由原来的统收统支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被赋予用人和工资分配的充分自主权。在这一背景下,再延续企业自管职工退休的制度,难以适应市场平等竞争的需要,也无法为广大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由“企业保险”转向“社会保险”迫在眉睫。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统筹互济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均衡了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负担,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后来,这一制度又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到底,已覆盖城镇3.38亿职工和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像企业那样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沿,改革的重点是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而养老保障改革的进程相对滞缓,总体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笔者认为,这就是形成“双轨制”的历史原因。但是,随着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退休费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难以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依笔者之见,在这些的背景下,改革养老“双轨制”已势在必行。目前,四川已正式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并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无疑,四川养老改革见证了改革的勇气,体现了制度的公平。
细读《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我们不难看到意见对大家尤为关注缴费、退休费计发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譬如,对如何缴费的问题,《意见》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并由单位代扣。与此同时,《意见》还对如何计发离休费、如何养保转移、如何缴纳职业年金、如何管理统筹基金等大家特别关注的问题都进行具体规定,充分见证了四川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中不回避难点,不拖延问题,让人们感受到改革的勇气和诚意,体会到了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对未来的改革更加充满信心。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要逐步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毋庸置疑,四川省改革机关养老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四川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此举将让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你知道多少?
今年的全国两会,“养老保险”仍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如,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等。当然,最值得欣慰的是,今年1月3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已正式印发,滞后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朝着大众所期待的方向破冰前行,两会的议题除了探讨和剖析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赞叹。
今天,本报结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关于该项改革的工作精神,与大家共同分享这一带有根本性、制度性、渐近公平性的重大变革。
改革范围:
三个主要对象
可以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日渐成熟的结果,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启动实施,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却一直未能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金水平取决于缴费多少及缴费年限长短,由国家统筹发给基本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照其退休前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就这样从上世纪90年代初一直延续至今。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而且退休金水平高于城镇企业职工。而企业职工要想拿到更高的养老金,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因此“社会不公”等争议如水如潮,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所以,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双轨制”和“待遇差”成了推动本次变革的最大动因,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成了本次改革的重点对象。
改革思路:
一统一、五同步
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都开始缴费,并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形成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制度平台,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的攀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不再搞局部试点,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马凯认为,“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改革办法: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制度、中人先过渡
10月1日是个分水岭,即,以10月1日为界,在这一天之前退休的被视为“老人”,这一天之后参加工作的被视为“新人”,而在这一天之前参加工作且这一天之后退休的被视为“中人”。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是近年来我国涉及到个人利益重大改革得出的成功经验。因此,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采用了该办法。
对于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参公人员,或者带着编制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一律按照企业职工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将来退休后,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按同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基本养老金同样是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而对于在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于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由于个人账户为零,体现不出参加工作以来所作出的劳动贡献,因此,政府会给与“视同缴费年限”的优待,在发放养老金时,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计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地保持“中人”的待遇衔接,这次改革还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即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如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平均、限高。总之,其原有的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但这样一改,不仅能够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还能保持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待遇,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同步完善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即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实行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而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制度。
改革实施9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逐步出现了结构不合理、调整机制不健全、基层或一线职工工资偏低的怪现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
如某省级党报,一名专业记者的基本工资仅有800元,加上绩效工资也相当于一名餐厅服务员。记者的招聘要求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而餐厅服务员的招聘要求是“长得端正、会写字即可”,所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也要同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即提高基本工资,建立职业年金,让专业技术人员与高级知识分子得到心理上的平衡,让时代彰显出文化与创造的魅力。
职业年金由两个资金来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两部分资金就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职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后,依据其职业年金累积的情况和相关约定,可按月领取到职业年金待遇。对于乡镇一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将逐步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以提高基层或一线工作者的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关系的
转移与接续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如在单位同一统筹范围内转移,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即可,不用转移社保基金。如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转移接续时既要转移个人账户的累计存储额,还需转移基金部分。但无论是哪一种转移与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会使之利益受损。
我区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增至13个
我区新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由过去的10个增加至13个。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内蒙古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其中,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同时,政府将按照13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即对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85元。
另《意见》规定,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支付终身。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
二连浩特市
城乡居民养老金
每月调至710元
近日,二连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标准从每人每月7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并自1月起补发。
据介绍,二连浩特市人口较少,城镇人口大于农牧民,大部分城乡居民已于2010年就纳入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城乡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该市因“体轻行动快”的优势一直走在政策制度的前沿。,该市又充分利用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努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到了每人每月710元,共有510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受益。同时,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能够足额享受到所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二连浩特市政府还从财政拨付了专项资金。目前,510人的养老待遇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补发总额30600元。
“真是赶上好社会啦!以前看着人家企业退休人员年年涨工资,我们城镇居民眼馋的不得了。现如今,我们的养老钱也涨了,看来,国家是不会厚此薄彼的。” 二连浩特市北疆社区居民王老先生微颤着双手,捧着工资折子,笑容满面,见人就叨叨。
霍林郭勒市
社会保险“五险合一”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险开始实行市级统筹,涉及企事业单位300余家、参保居民近6万人。
据介绍,市级统筹后,霍林郭勒将按照“五险合一”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合办的形式,在通辽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缴费、统一水平待遇、统一流程经办、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的“五统一”政策。
目前,统筹数据正在传送阶段,上传任务已经完成了1/3。而且,,霍林郭勒还将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7万元,将城镇职工的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由12种增加到19种。低保户也不用每年到民政局开取低保证明,除首次参保由本人办理外,续保则由民政局每年年初统一将免费低保人员的名单报至医保局,医保局统一做续保征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