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在交通部网站上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对在一个月征求期内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其中有超过一半意见围绕网约车即专车展开。
交通部表示,将根据这些征求意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对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网约车车辆条件、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同时有专家表示,修改后的方案会上报国务院审批,如果审批顺利预计明年1月1日起就能正式实施,如果要求继续修改,则实施时间将会推迟。
专车成修改意见争论焦点
今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在《指导意见》中,之前一直处于争论焦点的“专车”终于有了正式身份,被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定义为“预约出租汽车”,与之对应的是传统出租车被定义为 “巡游出租汽车”。《指导意见》规定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而预约出租汽车也就是“专车”应具有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包括网络预约和电话预约等形式。
此外两篇征求意见稿还提及了以下几项重要管理举措,包括:专车需有运营许可证,专车司机要持证上岗,专车违法专车公司要接受处罚,拼车、顺风车不适合专车规定等。
据了解,截止一个月的征求期结束,交通运输部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
其中,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对较少,约占32%;针对《管理办法》提出的意见较多,约占68%。共梳理出针对两个文件条款内容的意见建议6832条,提出具体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5929条,无具体修改内容仅简单表示支持或反对态度的意见建议903条。
5929 条有具体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12个方面,其中集中度最高的3个方面分别是: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1022条,占 17.2%)、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问题(1020条,占17.2%)、网约车计价器、标识、现有存量过渡等其他问题(1060条,占17.9%)。
由此可见,网约车也就是专车问题是此次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争论焦点所在。
互联网不应成为专车的“法外之地”
在1022条关于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的意见中,有48.6%的意见认为应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其主要理由是互联网不应成为网约车的“法外之地”,网约车存在主体责任不清、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应该在一定规则或法律框架下进行监管。
与之对应的是,有31.9%的意见认为网约车平台不应被纳入管理,主要理由是网约车体现了共享经济理念,政府应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减少过多行政干预。此外,还有19.5%的意见认为应对网约车平台实行同巡游车不同的分类管理。
在 846条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的意见中,有52%的意见支持将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但在共440条意见中却包含了3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主要围绕专车是否应该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实行的8年报废政策展开。
不过也有44.8%的意见认为网约车不应被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还有3.2%的意见认为应根据网约车的特性创设一种新的车辆性质。另外,其它同网约车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也征集到了多条意见。其中有69%的意见认为专车平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有57.2%的意见认为应对专车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防止形成垄断做出规定,有61.5%的意见认为专车驾驶员应满足相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有70.3%的意见认为不应规定专车平台与专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有81.5%的意见认为应当支持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即拼车和顺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