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政策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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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稳岗补贴提至40%

近日,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做好企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其中,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执行50%的发放标准。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他企业,将发放标准由省确定的30%提高到40%。

与原有政策相比较,这次企业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也有所扩大。企业稳岗补贴范围由原来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简称其他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度5月底前,将稳岗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29号窗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报。其中,未取得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的企业,上报材料时只报送稽核申请。

襄阳稳岗补贴扩范围降门槛 不裁员企业都可申请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出台新规,以加大稳岗补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资金给予补贴。而过去,只要企业有裁员的,不能申请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新规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稳定岗位补贴由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均能申请稳岗补贴。

同时,新规降低了政策享受门槛。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上一年度未裁员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50%给予补贴;上一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当地登记失业率的,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40%给予补贴。

新规还指出,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必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珠海出台“稳岗”政策企业裁员少可获政府补贴

11月30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据测算,珠海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约33155户,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2亿元。

据了解,出台该政策是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更多地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珠海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据透露,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办理。度稳岗补贴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报。

截至12月,珠海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计41370户。据测算,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约33155户,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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