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前辽宁省直机关完成车改
12月15日前,对上缴公车封车 12月起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省政府召开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省长陈求发强调,省直党政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利节约、有利工作、有利廉政、有利稳定”的改革目标,全面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各项任务,为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开好局、起好步、带好头,作表率。
陈求发指出,省直党政机关作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的先行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省直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陈求发强调,省直机关及其所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要先行一步,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为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开好局、起好步、带好头,作表率。
一要严格执行方案,对一般公务用车,要按照规定一律取消;公务出行要采取社会化、市场化方式加以保障,坚决避免车改后公务交通支出不减反增,造成“既坐车又拿钱”现象,确保应改尽改。
二要多措并举,对于特殊的公务需求,以定向化的方式予以保障;对于一般公务出行,以社会化公共交通来保障,审慎稳妥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三要合理合规,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各单位、各部门既要防止补贴福利化、变相涨工资,也要避免影响正常工作,要严格政策界限,对司勤人员安置要平稳有序,对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认定要准确合理。
四要加强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管好保留车辆,做好政策衔接,保证新制度顺利执行,保障日常公务活动正常开展。
陈求发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组织保障工作,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省直各参改单位要做好封车、留车及司勤人员安置工作,12月15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上缴的公车予以封车,12月起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要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车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怠政行为,要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加以纠正,并严格管理和考核监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谭作钧宣读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辽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省财政厅、人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发言。省委各部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协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和省直参公单位等103个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