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对房价的影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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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条例正式施行 买房不是一个人说了算

比如说,一位已婚男士想买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则必须老婆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房产证。女性朋友们,是不是瞬间感觉自己存在感爆棚啊~贷款买房 “老婆”不签字贷不了

不单是办产权证时如此,买房同样需要老婆签字,否则银行不予贷款。

既然是本人独自贷款还款,为何还要老婆同意呢?

原来,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签署一方的姓名,也属于共同财产。

正因为凡婚姻内购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银行为了防止一方无力偿还,需要另一方负责接盘的风险,要求借款人必须先经配偶同意。

可以说,这是银行为了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因此,银行在受理贷款时,会同时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记录,来最终决定是否批贷,即便日后实际还款人只有一方来完成,也需要夫妻双方均须到场签署相应房屋抵押条款。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那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是否还需要配偶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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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需要的。但前提是对方必须知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揭贷款合同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老婆”很重要 买房要哄好

一些已婚男士为了追求空间和自由,喜欢想在外私设小金库、瞒着老婆买房、或者给别人买房啥的...诸位,风险很大,快车而行吧。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就可以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办理过户手续。

而且据说即使买到了房还没完,能否最终获得产证,也取决于你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这么一看,大家就知道老婆的角色有多关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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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能够证明购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即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双方一方不能到场办理,还需要提供私章。

一旦结成夫妻,这一辈子就是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的。除了感情的维系,利益也成为捆绑二人一辈子的纠缠。

多少年来,房产成为多少家庭最为关注的问题。关于房产证是否有必要加名以及离婚后房产到底该如何非分配等焦点问题,顺便缕缕清楚: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产权证上加名字属于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予,婚前婚后加无区别。

3、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房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5、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为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为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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