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最新消息,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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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市长黄兴国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本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2连涨。下面快车教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企业养老金12连涨

自1995年开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持续近20年,一直饱受争议。为缩小“双轨制”下的不同人群待遇差 距,我国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年上调。截止到2015年,天津市已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离退 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765元提高到1520元,“十二五”期间,天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520元提高到2525元,每年的平均上涨幅度超过了10%。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今年本市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将是连续第12次涨工资,天津上百万退休职工将直接受益。

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同步上调的还包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领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按月发放的金额,与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有关。

二是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本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自去年1月1日起已经调整为245元,今年将继续提高。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根据《天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本市在“十三五”时期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是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 充性养老金制度。其实就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叫法,企业参加的一般称为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则称为职业年金。

前不久举行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曾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年金,推动更多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制度,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二、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补齐到2525元。

六、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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