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有哪些财税新规开始实施,将如何影响你的办税?唯你网提醒大家:2月只有29天,且主要税种会因7天假期推迟申报,别忘按时报税哦。
营改增试点期间8个增值税问题明确 2月1日起施行
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税务总局发文明确营改增试点期间的8个有关增值税问题,包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公告自2月1日起施行。
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10万可免教育费附加等收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决定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两部门:2月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决定自2月1日起,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3项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2月1日起施行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本决定自2月1日起施行。
车辆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新功能 2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 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对现行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升级后的合格证系统新 增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功能,公告自2月1日起施行。
2月1日起江苏深圳用单位公务卡结算差旅费之外支出
财 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制定《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选择江苏省和深圳市作为试点地区,自2月1日起实施。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 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单位公务卡主要用于结算差旅费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重新修订 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已经2015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作出三处修改,新规自2月1日起施行。
2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取消次数限制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第15号),决定调整免税购物限额管理方式,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此外,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公告自2月1日起执行。
附:办税日历
▲纳税人在22日前(征期内7~13日为节假日,顺延7日至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纳税人在17日前(征期内7~13日为节假日,顺延7日至17日),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在29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上述申报日期仅供参考。